目前三通一平工作已正式开工,预计2024年6月竣工并网发电。
这意味着可再生能源正在取代通过批发市场交易并通过输电系统供应的电力。屋顶太阳能是澳大利亚最便宜的电力来源。
电力市场改革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可再生能源区最有潜力发展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地区的实践已经表明,如果政策设置得当,可以调动数十亿美元的投资。数以百万计的屋顶太阳能系统现在已接入电网,市场需要转变为能够管理和协调这些小型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的系统。但是,这些改革的设计没有实施,现在需要重新审视。屋顶太阳能光伏系统可满足居民约一半的电力需求。
它是为大型化石燃料发电厂设计的,但其中许多正在被淘汰。能源安全委员会还提议建立一个双边市场,允许能源用户积极进行电力交易。鼓励在村委会、经济合作社、文化礼堂等大楼屋顶建设光伏设施,提高村集体收入。
(责任单位:马鞍山供电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六)探索新型发展模式。在确保安全稳定前提下逐渐将传统能源交通信号系统改造为光伏发电系统供电。协调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密切跟踪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及早开工及早并网。新建工业厂房及配套用房,按照宜建尽建、愿建尽建的原则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安装比例达到50%以上,其中年综合能耗超过1000吨标准煤且具备光伏安装条件的新上项目厂房,力争光伏发电系统安装比例达到100%,国资为主投资建设的标准厂房及配套用房,具备安装条件的,光伏发电系统安装比例达到100%。
(四)坚持规范管理和安全可靠。(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三)光伏+医院鼓励全市医院利用住院楼、门诊楼、车库等屋顶建设光伏设施。
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落实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和湿地保护管控、严守生态红线基础上,支持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滩涂、水域稳妥推进光伏设施建设。在路灯、交通信号灯等交通设施领域推动光伏应用,打造绿色智慧交通。三、重点领域(一)光伏+公共建筑党政机关要带头推进光伏建设,利用办公楼屋顶及车棚顶建设光伏设施,可利用建筑屋顶安装比例达到50%以上,屋顶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且具备安装条件的,须100%安装光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各行业主管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强化光伏发电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打造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鼓励企业采用挂牌上市、发债融资等形式,吸引民营资本、风险投资等资金参与光伏开发利用。(责任单位:江东控股集团,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五)做好光伏发电消纳。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进全市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开发、建设和运营。
日前,马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调查征集《全面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实施方案》意见建议。力争村集体可利用建筑屋顶安装比例不低于40%。
鼓励新建厂房采用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建设。做好项目备案信息核实,及时组织清理备案满2年未实质开工建设的项目。
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创新实施促进光伏发展的绿色保险、绿色债券及信贷政策。一、发展目标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发挥我市光伏应用良好基础,加强统筹谋划和数字赋能,全面统筹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大规模、高质量开发,十四五末全市新增屋顶分布式光伏装机占可开发资源的比例达到20%以上。(三)坚持因地制宜和就近消纳。(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江东控股集团,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七)光伏+居民鼓励在城市联排别墅、住宅小区、公寓楼、安置房和公共配套设施建筑屋顶及庭院、车棚顶建设光伏设施。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大幅提升、绿色电力供给能力显著增强、用能结构稳步优化,加快构建以光伏发电为主体的新型能源体系。强化光伏电站运行效率综合评价及质量抽查,将单位装机发电量作为重要评价指标,对产品质量存在问题依法处理。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各有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二)强化政策支持。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马鞍山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四、重点任务(一)创新统筹开发模式。实施电价补贴退坡政策,对2023年当年并网投运的家庭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并网后次年实际发电量按0.2元/千瓦时的标准给予电价补贴;对2024年当年并网投运的家庭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并网后次年实际发电量按0.1元/千瓦时的标准给予电价补贴;2025年起并网投运的家庭分布式光伏电站不予补贴。
发挥区域资源优势,积极推进集中式与分布式光伏并举发展。统筹旧城改造、美丽乡村、未来社区、招商引资等工作,在客观真实摸查屋顶资源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制定各地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规划,根据各类屋顶建设条件落实情况和开发难易程度,科学安排年度实施计划,分类分批有序推进。
全面落实用能抵扣政策,十四五期间每年较上一年新增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地方能源消费总量考核。(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江东控股集团,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五、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学校新建建筑屋顶安装比例达到50%以上;满足结构性安全、具备安装条件的既有建筑屋顶安装比例达到40%以上。党政机关要带头推进光伏建设,利用办公楼屋顶及车棚顶建设光伏设施,可利用建筑屋顶安装比例达到50%以上,屋顶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且具备安装条件的,须100%安装光伏。
成立马鞍山市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市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指导全市光伏应用发展。严守安全底线,强化并落实项目建设运营单位和属地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责任,确保光伏电站安全稳定运行。
鼓励建立光伏发电投资基金和融资服务平台,支持融资担保机构加强企业光伏项目融资服务力度。推动各类国有企业、体育馆、展览馆等公共机构利用屋顶及车棚顶建设光伏设施。
推动旅游度假区、公园、游乐园、文博院馆等文化旅游景区利用游客集散中心屋顶、管理用房屋顶、车棚顶建设光伏设施,打造具有光伏特色的旅游景区。医院可利用的屋顶安装面积比例达到40%以上。
加强配电网升级改造,提升高比例光伏并网适应性,保障光伏项目大规模接入需求,确保大量分布式光伏并网后安全稳定运行。强化光伏应用示范带动,将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打造成市场化程度高、普及面广、高质量发展的惠民实事工程。鼓励在养殖鱼塘等水面建设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鼓励村民利用自建房屋顶、庭院和周边空地建设光伏设施,加快绿色能源在农村普及与发展,打造一批光伏村。
建立定期通报和考核评价制度,及时通报各县区、开发园区光伏开工及并网进度,总结梳理经验做法,做好创新亮点宣传,形成比学赶超良好氛围。实施方案提出,对2023年当年并网投运的家庭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并网后次年实际发电量按0.2元/千瓦时的标准给予电价补贴;对2024年当年并网投运的家庭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并网后次年实际发电量按0.1元/千瓦时的标准给予电价补贴;2025年起并网投运的家庭分布式光伏电站不予补贴。
按照政府引导、多方参与、政策支持的方式,鼓励多方资本参与,探索集投资、建设、运营为一体的专业屋顶分布式光伏发展模式。鼓励设施畜(禽)养殖业结合牧业生产,在畜(禽)舍上方建设光伏设施。
规范开发秩序,不得将配套产业等作为项目备案和开发建设的门槛。各县区、开发园区要相应建立工作专班,健全组织架构和职责体系,做好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工作,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